六朝古都南京在中國文化史上有著特殊的地位。“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佛教文化是南京文化遺存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大報恩寺是南京歷史最為悠久的寺廟,可以追溯到三國時期,是中國佛教中心之一。明成祖時期重建大報恩寺及九層琉璃寶塔,是明代最著名的皇家寺廟,被譽為中世紀世界七大奇觀之一,九層琉璃寶塔號稱“天下第一塔”。後來,在太平天國時期大報恩寺與寶塔不幸毀於戰火。
重修大報恩寺一直是南京人的夢想。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眼裏,大報恩寺琉璃塔復建工程是提升南京輻射力、影響力和國際地位的重大標誌性工程。該項目在2001年南京世界華商大會上首次推出,之後年年出現在南京市重大項目洽談會上。“好女也愁嫁”,多年努力,卻不見“夫婿”到府。
峰迴路轉。
第一,捐贈理由是否充分?
關於此次捐贈的目的,王健林給出的答案是,希望為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出一份力。該工程作為帶有商業性質的項目,是南京市的面子工程,其實質是文化遺址的保護開發,是否公益事業存疑,更像GDP主義的產物。在南京官員嘴裏一直“不差錢”的項目,從投入產出的商業行為突然搖身一變成為不帶宗教意識的慈善,其中邏輯還是讓局外人頗費猜測。富豪們的財富想怎麼折騰就怎麼折騰,只要取之有道,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本與旁人無干,但地產商向一個穿文化外衣的地產項目鉅額捐贈還是讓人浮想聯翩。
另一方面,此次捐贈是通過中華慈善總會,10億元款項將於2010年12月份一次性捐給中華慈善總會,由中華慈善總會分3次撥付給南京市政府。根據有關法律,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其金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抵扣的結果,就是國家稅收變相地也參與了大報恩寺的重建。與投資相比,選擇捐贈是否有避稅的嫌疑?
第二,政府是否有權接受捐贈?
向政府捐款,而不是窮人,算不算慈善?此次捐贈不是直接給南京政府,是因為《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接受捐贈的對像是“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政府等權力部門顯然不在其中。有關專家指出,一般來說,不給政府捐贈,政府自身不接受捐贈,這是一個國際通則,因為企業向政府捐贈有“政治公關”之嫌。近年來,一些公權力機關接受企業、個人捐贈事件屢見報端。2005年9月,著名的慈善家李春平向北京公安機關捐贈了70輛總價值300萬元的甲殼蟲電瓶警車。2006年,山西省代縣興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眉壽贊助山西省公安廳800萬元,用於購買警務直升機。2010年,浙江紹興安昌古鎮的5家印染企業得知鎮政府要添置船隻用於監管轄區水道排污,遂合資購買了一艘快艇送給鎮政府……這些捐贈都曾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爭議,人們在質疑這種捐助屬於變相地尋求權力保護,抑或利用公權謀取更大利益而危害社會公平的同時,呼籲通過立法規範捐贈行為。
第三,是否存在利益關聯?
有網友爆料,政府變向拉贊助,地產商變向行賄,取得市場或補償原來的承諾是房地產的潛規則。作為一家全國性的地產公司,大連萬達集團近來在江蘇南京、蘇州、無錫、泰州、淮安、常州、鎮江等地有大量項目投資,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這次捐款的真實意圖。這也許是一個廣告,一個公關。就像CCTV上很多以贊助商面目出現的廣告一樣。只不過,這次萬達贊助的是特定的地方政府。
在目前的中國房地產語境下,地方政府和地產商是產業鏈的上下家,作為生意上的夥伴,一方付出,另一方難免要投桃報李,假設真是存在利益勾連,再頂上中國首善之名,就有愚弄公眾之嫌。
文化歸根結底是精神,而我們這個時代熱衷建造和復活物質的文化,精神早已被我們扔到塵封的歷史長河裏。近10年來的經驗表明,那些驚世駭俗的文化工程往往與文化無關,與歷史關係也不大,它其實只與虛榮、與面子、與投機、與官僚作風有關。有著文化馬甲的商業項目搖身一變成為地產大亨的慷慨慈善,這中間的邏輯轉變不是一句弘揚傳統文化可以輕而易舉一帶而過的。弘揚傳統文化的路有千萬條,投資也算,為什麼要以慈善的名義?(南方暴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