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3日電(記者魏武 譚浩)中國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馼23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說,中共中央紀委日前為確保救災款物不被貪佔專門的出臺的《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為救災資金的使用設置了一條“高壓線”。
這一文件對11類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提出了紀律要求和懲戒措施。中紀委監察部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紀從快、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案件隱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救災資金是災區人民的救命錢、安家錢,這個錢誰也不能貪佔,這個“高壓線”誰也不能碰。”馬(馬旁加文)說。
她介紹說,為了方便群眾對有關違紀行為的舉報,中紀委和受災省都公佈了舉報電話,有的縣還出動了直通車,方便了群眾的舉報。
汶川地震發生之後,中國向災區調撥了大批的資金款物,國內外各界也紛紛給予捐助。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確保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全部用於災區和受災群眾,確保廉潔救災,要向人民交一份明白賬、滿意賬。
馬(馬旁加文)說,在這個文件之外,中國還出臺了4個比較急需的規範性文件,一些受災地區的紀檢監察機關也協調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陸續出臺了一些配套規定。
“這些文件出臺很及時,佈局也十分清晰,為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提供了明確的依據。”她說。
她表示,災區曾經出現過一些不規範之處,包括一些款物發放賬目不細、發放不夠規範、災情上報不夠準確,但“在紀檢監察部門提出意見後,各地都認真進行了整改。”
截至6月20日,中央和受災省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違法違紀行為的1178件,已核查1007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查實有違紀問題的43個人給予黨紀政績處分,其中撤職以上的重處分有12人。
“其中絕大多數是反映在抗震救災初期違規搭建帳篷的和食品等物資發放不夠規範的。還有的反映幹部的行動遲緩、救災不利。”她說。
“我們要進一步加大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的力度,深挖細查群眾舉報和媒體反映的問題的線索。對貪污挪用、擠佔截留抗震救災款物的,要發現一起,查辦一起,決不姑息,嚴肅處理。”她說。
加強審計是中國確保救災資金有效使用的重要保障。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發佈會上表示,中國審計部門“根據群眾舉報,對指向比較明確、有一定可查性的案件線索進行了專項核查”。
他透露,具體可查的線索,大致佔10%左右,“我們都進行了認真的核查,有的已經公告”。
“個別人員在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中存在違規問題,審計署查處之後,對於需要追究個人責任的,我們都及時移送給紀檢監察機關,追究了個人責任。”他表示,仍有一些案例正在審計過程中,待審計結束以後,將依法作出嚴肅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
“我們要交給人民群眾交一份放心賬。”劉家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