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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3月28日報道 “這份協議本身就有很多地方是不合法的。”本報記者將暗訪調查的情況反映給省勞動保障廳,相關負責人非常重視,當場指出,從記者提供的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三家餐飲企業與兼職員工簽訂的勞務合同(協議)來看,企業存在涉嫌違反了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等問題。
麥當勞、肯德基用工四方面違規
廣東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本報記者提供的麥當勞《兼職服務員勞務協議》至少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勞務協議是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個人與用人單位只能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
其次,每小時4元的工資標準肯定是違反了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該負責人表示,在去年12月公佈,並在今年元旦開始實施的全省五類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當中,最低的一類也達到了4.3元/小時,而廣州市的標準是7.5元/小時。他表示,行政部門一旦確認了企業存在這種行為,將責令其改正,並對工人進行補償,嚴重的將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
第三,每天工作時間超過5小時的,不能算是非全日制用工,必須按照全日制用工簽訂勞動合同,而兼職的學生,只能見習或實習,不能從事全日制工作。其他有勞動能力的人員,若簽訂全日制合同,則不能按照時薪來計酬。
第四,由於非全日制用工按小時計酬,也不存在試用期。企業安排一個月的試用期,這種規定是無效的。
如有投訴將責令整改
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採用非全日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加班。如工作時間超出日均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條件,用人單位就必須按全日制用工形式與職工確定勞動關係,並承擔相應責任。
據介紹,近年來,廣東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明顯增多。初步統計顯示,目前全省該類從業人員至少有200多萬人,主要集中在環衛、家政、餐飲等服務業,以農民工、失業人員和下崗工人為主。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企業違反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的投訴,但並不表明不存在問題,他提醒廣大勞動者,發現有企業違反該標準的,職工個人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勞動部門將責令企業按照工資標準整改,嚴重的將進行行政處罰。
有關負責人還表示,明確納入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只有社保費,至於誤餐補貼,由企業自行決定,不給也沒有要求,但肯定不能計入小時標準內,而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小時工資必須在標準之上。
三快餐巨頭用工涉七宗"罪"
知名律師朱永平指出
就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國際著名餐廳企業聘用非全日制工人存在的問題,記者採訪了廣州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律師。朱永平表示,從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餐廳與員工簽訂的勞務合同(協議)及相關事實看,這些企業至少在以下七個方面涉嫌違反《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同中存在眾多對勞工不平的條文,已嚴重侵害了勞工的合法權益。
1、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嚴重違反當地政府頒布的非全日制工的最低工資標準。
朱永平指出,在廣州經營的麥當勞規定兼職服務員的工資為4元/小時,肯德基為4.7元,必勝客為5元多,這明顯違反了廣東省勞動部門頒布並於今年元月一日起實施的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7.5元/小時的規定。
朱永平認為,如果這三家企業是"知法犯法",那無疑就是對勞工權益的剝奪,是赤裸裸的"壓榨和剝削"。
2、規避《勞動法》管轄
在必勝客提供的一份《計時員工勞務協議》中規定,"鋻於乙方(下崗、內退、退休、在校學生等人員),乙方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主體資格,無法與甲方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決定建立勞務關係。因此,本計時服務員協議屬於勞務協議,不在《勞動法》調整範圍內,而在《民法通則》的調整範圍之中。"
對此,朱永平表示,相關企業在合同中"不受《勞動法》管轄",是根本行不通的,因為當事員工是直接向餐廳提供勞動服務的,"而這已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而且《勞動法》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朱律師表示,這些企業著重避開《勞動法》是對他的責任非法推卸,"不管是勞務協議還是勞動協議都要遵守《勞動法》!"。
3、兼職工需一個月試用期
勞務合同(協議)中約定了試用期,均要求"務工者前30天為試用期"。對此,朱永平表示,根據2003年《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在合同中規定需要"試用期"則是明顯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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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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