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險被剮蹭 北京一男子投石砸公交獲刑一年半
因在騎自行車時險些被公交車剮蹭,楊某撿起石塊將公交車前擋風玻璃砸壞。日前,通州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賠償公交公司經濟損失6800元。
據檢方指控,今年5月26日下午2點多,楊某稱自己在騎自行車時險些被435路公共汽車剮到,他追至通州區玉橋中路的435路公共汽車站內,用石塊將一輛435路公共汽車的前擋風玻璃砸壞,後被抓獲。檢察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其提起公訴。
據悉,去年7月份,楊某就曾因尋釁滋事罪被通州法院判過拘役6個月。此次楊某被公訴後,被砸車輛所屬的公交公司第五客運分公司向楊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該公司稱,楊某的犯罪行為給該公司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要求楊某賠償車輛損失費5600元,運營損失費1200元,並提供了汽車修理費發票等證據。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無視國法,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公交公司第五客運分公司提出的車輛損失費和車輛運營損失費,均屬於被害單位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法院予以支援。(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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