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與婆婆吵架後欲用農藥毒死親生兒子
本報訊 (記者 韓建東) 因與婆婆吵架,海口市秀英區長流鎮瓊華村年輕母親高某竟購買3包農藥,混合後灌給2個親生幼子吃。經搶救孩子安然無恙,母親高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起訴。近日,經海口市秀英區檢察院建議,高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28歲的高某在秀英一家製衣廠打工,她29歲的丈夫譚某幫別人開車。海口市秀英區檢察院查明,2008年3月1日7時,高某因要到製衣廠上班,兩個小孩子無人照顧,遂叫婆婆伍某照顧孩子。前幾天高某因照顧孩子問題與婆婆吵過架,怒氣未消的婆婆不同意照顧兩個孫子。高某又與之爭吵起來,丈夫譚某不僅不幫高某,還用濕毛巾打在高某頭部。高某一時想不開,想一死了之,想到自己死了兩個孩子受罪,遂有和孩子一起死去的想法。
隨後,高某在長流鎮供銷社某農藥店,以購買殺番茄害蟲農藥的名義,以6.5元的價格讓銷售者配置了三種農藥。回家後,高某領著兩個幼兒進屋將門反鎖,將三種農藥用水混合攪拌,喂給大兒子幾勺,喂給小兒子半勺,自己也喝了一些,然後躺在床上等死。
小孫子悽慘的哭聲驚動了伍某,敲門無人理會,伍某叫來家人將門踹開,然後將兩個孩子送到醫院搶救,高某隨後被警察帶走。經搶救,兩個小孩安然無恙。
秀英區檢察院對此案相當重視,檢察長王開華親自參與討論案情。高某丈夫、婆婆等人向法院、檢察院提出申請,以高某係與婆婆吵架後一時衝動失去理智才給兩個孩子喂藥、兩名幼子還需要高某照顧、高某事後非常後悔向親屬道歉並取得親屬諒解、即使從輕處罰高某也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等為由,請求法院對高某免除或從輕處罰。
秀英區法院採納了從輕判決的建議,8月28日,海口秀英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