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政法規首次規定建立汶川地震遺址博物館

六月六日,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在文物系統抗震救災情況媒體通報會後被記者圍住採訪。他透露,關於建立四川“五一二”地震遺址博物館事,該局已牽頭組織四川省政府及相關部門,召開兩次專題方案論證的專家座談會,以便將具體意見和建議儘快納入四川省災後重建總體規劃。 中新社發 孫自法 攝
中新網6月20日電 國務院公佈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已于2008年6月8日起施行。今天下午,法制辦農業資源環保法制司副司長左力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條例對博物館的建立作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這在行政法規中也是首次”。
左力在回答關於建立地震遺址博物館的問題時說,從法律角度講,這是個很新的問題,現在的《防震減災法》只是規定了對於地震遺址、遺跡的保護。針對這次特大地震,條例提出要建立地震遺址博物館,是很有必要的。
左力表示,對於下一步的整個保護範圍、保護措施以及如何建設都將由有關方面專家來具體確定。(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中國新聞網 )